- 標題:
有關機關於公共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時對其工作項目宜考量施工條件,環境.特性,職業安全設備等逐項編列而非僅以一式提列建請徹底檢討整體發包機制(如職安費用無詳細編足)以維工程品質及安全
- 內容/開會事由:
- 有關機關於公共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時對其工作項目宜考量施工條件,環境.特性,職業安全設備等逐項編列而非僅以一式提列建請徹底檢討整體發包機制(如職安費用無詳細編足)以維工程品質及安全
- 創建時間:
- 2022/08/17
- 發文字號:
- 臺區營靖業字第1110800129號
- 發文機構:
- 台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