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釋有關核定在案之擋土牆等水土保持設施是否得配置於坵塊圖上其平均坡度超過百分之30且未逾百分之55之土地1案 內容/開會事由: 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釋有關核定在案之擋土牆等水土保持設施是否得配置於坵塊圖上其平均坡度超過百分之30且未逾百分之55之土地1案 創建時間: 2024/08/27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照字第1130137442號 發文機構: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附件下載: